临时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在总行三楼会议室召开。有投票权的参会股东共84名、持有股票权数837693769票、共代表82.05%表决权,符合大会召开条件。会议全程由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林阳、郑龙萍律师见证。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上虞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虞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虞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上虞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虞农商银行关于资本转增的方案》、《上虞农商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虞农商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章程》修订稿、《上虞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上虞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上虞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薪酬议案》、《上虞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上虞农商银行关于变更保险中介许可证业务范围的议案》、《上虞农商银行关于聘请202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形成了相应的有效决议。其中:
(一)利润分配
按股本的11.8%向股东分红12047.15万元,每10股派1.18元(含税)。
(二)资本转增
以2022年末股本总额102094.51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5股共25523.57万股,其中以资本溢价转增17866.48万股、以历年未分配利润转增7657.09万股。
(三)注册资本调整
因股本转增产生总股本变化,注册资本由原1020945115元变更为1276180904元。
(四)法定审计机构调整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2025年度本行财务报告法定审计机构。
上述涉及备案或核准的,将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核准。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