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发布时间:2023-01-19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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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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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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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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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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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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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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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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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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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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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管理不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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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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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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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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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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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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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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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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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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