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关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5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农商银行”或“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我行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已刊登于2022年4月9日《上虞日报》新闻综合版,并在本行网站公告。本次应到股东或股东代表1854人,股票权数102094.5115万票。实到股东(含委托代理人)65名,持有股票权数95997.84万票,占总股权的94.03%。实到股东中股权质押超50%的有5名、共持有股票权数为14960.1725万票。按照商业银行法人治理要求和本行章程有关规定,应限制其表决权。因此,有实际投票权的参会股东60名、持有股票权数81037.6675万票,共代表79.38%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全程由北京盈科(绍兴)律师事务所林阳、丁哲瑜律师见证。
会议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有效决议:
1.《上虞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上虞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上虞农商银行关于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财务计划的决议
4.上虞农商银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5.上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章程》的决议
6.上虞农商银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7.上虞农商银行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决议
8.上虞农商银行关于董事、监事履职薪酬方案的决议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