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陆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管理不审慎。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