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公告
关于召开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经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0423日召开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0423日,上午900-11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本行三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德盛路55号)。

(三)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五)股权登记日:2020410日。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批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2019年度财务状况、利润分配预案以及2020年财务计划;

(四)审议其他事项。

三、参会人员

(一)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止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在册登记的本行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金证原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自然人股东签名,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股金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公章,下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金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金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权限)、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文本可向本行各支行索取。

(二)登记地点设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1304室。股东所在地设本行支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在所在地本行支行办理登记(董事会办公室向各支行印发各支行辖属股东名单),然后由各支行负责上报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0410日至4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四)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持有本行股权50%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因此,表决权受限的股东只能进行参会登记,会上无法进行表决,也无法进行表决的授权委托。

五、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0423日上午835分至855分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六、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00899782110785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上虞日报》和上虞农商银行网站进行公布。会议相关资料将在登记日期间备置在上虞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供各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身份证原件(适合于自然人股东)或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适合于法人)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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